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简介(山西省泽州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2024-12-02 11:45:18大坎历史泽州县位于太行山南端、山西省东南部。史称“河东屏翰,冀南雄镇”。地域分布在晋城市城区四周,东连陵川,西接阳城、沁水,北靠高平,南与河南省的辉县、修武、博爱、沁阳、济源等市、县毗邻。泽州境内自然资源丰富,尤以“煤铁”为最。使泽州县成为山西省能源重化工基地及全国无烟煤生产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沿革
泽州县由晋城县演变而来,其历史久远。《禹贡》九州晋城属冀。韩、赵、魏三家分晋后属韩,其中北部一部分属魏。
秦始皇分天下三十六郡,晋城属上党郡,汉置高都县。
北魏初属建兴郡,晋太元中年(386)西燕慕容永于阳阿县置建兴郡,郡治在今大阳镇东大阳村。永安中年置高都郡,并置建州。
北齐仍为高都郡治,隋朝为泽州治。
开皇十八年(598),改为丹川县(现高都镇高都北街村)。
唐武德元年(618)移治源州水北,隶属盖州。三年于高都故城置晋城县,前三年属建州治,后六年为盖州治(《泽州府志·杂著》记载),唐贞观元年(627)丹川县并入晋城县,唐天祐三年(906)改晋城县为丹川县,县城移临今市区泽州县府所在地。
五代唐复名晋城县为泽州高平郡治,由于战争频繁,时而属梁,时而属晋。
北宋初年,宋太宗全国划为15路,晋城县归河东路泽州所领。

金统治中国北方时,晋城县归河东南路南泽州,金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属平阳府,金宣宗贞祐四年(1216)属上党泽州昭义军,兴定二年(1218)改属孟州,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升泽州为忠昌军。
元朝初归平阳路管辖,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改平阳路为晋宁路。
明洪武元年(1368)废晋城划泽州,明洪武九年(1376)改为直隶州。
清雍正六年(1728)泽州升州为府,置凤台县,为泽州治。
民国元年(1912)改为晋城县,为冀宁道所治。
民国二十三年(1934),全国裁道,直属山西省管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山西实行专制,晋城县隶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专署所在地长治沦陷,专署撤出,分东区西区两个办事处,晋城属西区办事处(设阳城)。
从民国二十九年(1940)至三十四年(1945),晋城的行政建制有多种不同的划分,四种隶属关系。
1.民国二十九年(1940)初,日军第四次占领晋城后,把晋城划归伪华北自治委员会山西省上党道管辖。
2.阎系政权在晋城设立县政府,隶属山西省三专署,名存实亡,先后流亡于大阳镇东大阳村、山河镇的土河村一带,依附于中央国三十四军。
3.蒋系政权在晋城设立县政府。隶属晋东南军政委员会,名存实亡,先后流亡于南岭乡阎庄村、柳树口镇东树岭村,依附于中央国二十七军。
4.中国共产党在晋城县及其毗邻地区,分别成立了晋南(后改晋沁)、晋北、晋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并将晋城与高平县、陵川县交界的鲁村、北义城、大兴、峰头一带划归陵(川)高(平)县。以白(太谷白圭)晋(晋城)公路为界,东为晋东县,西为晋南、晋北两县。路东的陵高县、晋东县归太行第八专区领导。路西的晋南、晋北两县归太岳区四专区领导。
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晋城恢复原建制,并于1945年末,从河南省济源县划入山河镇的万杴、窑河、刘坪、衙道、龙口、岭西、核桃园、四合乡等村庄收回,从阳城县划回西龙王山;从陵川县划回范角、窑头等三村,晋城县隶属太岳区第四专属领导,后归晋冀鲁豫区边区政府管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10月,将晋城县原城关区置晋城市,与县平级并存,统归太岳四专署领导。
1949年8月,晋城市撤销,原市区仍为晋城县城关区。
1949年,华北地区解放,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撤销,同时成立华北人民政府,晋城县隶属太行第三专署管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撤销太岳行署,晋城县直接归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分属长治专署。
1958年撤销长治专署,改为晋东南专署领导。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为适应“一大二公”的大跃进形势,特将高平、陵川并入晋城县。但后因地区辽阔,领导不便,陵川遂于1959年分出,高平于1961年分出,仍恢复原晋城县。
1983年,晋城县改设县级晋城市。
1985年5月,晋城市又升格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新体制,设城、郊二区,并辖高平、阳城、陵川、沁水四县。
1996年8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晋城市郊区,设立泽州县,原行政区域不变,县政府驻南村镇。
2018年11月19日,泽州县人民政府从晋城市城区迁至金村镇府城街001号。

2023年1月18日,泽州县在丹河新城举行县四大班子机关乔迁新址暨揭牌仪式,此举标志着泽州县县级行政中心正式迁入丹河新城。

行政区划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确立了省、专、县行政区划,晋城县隶属山西省长治专区领导,下辖10个区公所。
1954年2月,全县实行行政区划变更。建有137个乡(街)公所,同时撤销了8个区公所。
1956年4月,全县第二次划为54个乡(街)同时撤销了3个区公所,并将原来的双庙乡划归河南省修武县管辖。
1958年3月,全县实行第三次划乡,划为37个乡。同年9月1日实行第四次划乡,全县划为17个乡(镇)。
1958年9月25日,全县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划为11个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又将高平县划归晋城县,为高平人民公社(1961年5月分出)。同时将陵川县划归晋城县,为陵川办事处,下辖7个人民公社(1959年7月分出)。
1961年5月,晋城县又划为22个人民公社。
1962年4月,晋城县划为30个人民公社。
1971年,曾将高平县东南部的黍米山、永宁寨、南庄三个村划归晋城县,时隔不久,又将永宁寨、南庄两村划归高平。同年,将晋城县西北部的郭庄、常店两村划沁水县。
1983年9月改晋城县为晋城市(县级)上属下辖未变。
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全县统改为30个乡(镇)。
1985年8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晋城市(县级)撤销,分为城郊两区。郊区上属晋城市管辖,下辖26个乡(镇)。
1986年原晋城县(市)分置为城、郊两区。晋城市郊区设8镇18乡,分别是大东沟镇、周村镇、犁川镇、晋高铺镇、南村镇、高都镇、巴公镇、大阳镇、下村乡、川底乡、李寨乡、南岭乡、土河乡、衙道乡、追山乡、南河西乡、大箕乡、金村乡、铺头乡、东下村乡、柳树口乡、水东乡、鲁村乡、大兴乡、北义城乡、陈沟乡。全县有626个行政村,1219个自然村。
1996年8月撤销晋城市郊区,新设泽州县,上下隶属关系未变。

1997年全县辖10镇16乡,639个行政村,1204个自然村,版图面积2023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民族多为汉族,回族第二,除此还有为数不多的蒙、满、朝鲜、布衣、苗、白、土、壮等民族。论面积,为全国较大的县区之一;论人口,是山西省仅次于洪洞县的第二大县区。
2000年12月实行撤乡并镇,全县划为17个乡镇,上下隶属关系未变。

2001年1月,晋政函〔2001〕6号文件对泽州县撤乡并镇方案进行了批复,具体如下:将陈沟乡并入巴公镇,设立新的巴公镇,以原巴公镇、陈沟乡的行政区域为现巴公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巴公村。将大兴乡并入高都镇,设立新的高都镇,以原高都镇、大兴乡的行政区域为现高都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高都村。将水东乡、铺头乡并入金村镇,设立新的金村镇,以原金村镇、水东乡、铺头乡的行政区域为现金村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金村村。将东下村乡、柳树口乡合并,设立新的柳树口镇,以原东下村乡、柳树口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柳树口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柳树口村。将南河西乡、大箕乡合并,设立新的大箕镇,以原南河西乡、大箕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大箕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大箕村。将土河乡、衙道乡、追山乡合并,设立新的山河镇。以原土河乡、衙道乡、追山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山河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马街村。将鲁村乡、北义城乡合并,设立新的北义城镇。以原鲁村乡、北义城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北义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北义城村。

2009年底,全县设14个镇、3个乡、632个村(居)民委员会、1099个自然村。县城最早规划在南村镇,后改在金村镇。
2019年12月,泽州县南村镇归城区托管,城区北石店镇归泽州县托管。
2021年3月,川底乡改为川底镇;南岭乡和李寨乡合并为南岭镇,镇政府驻地李寨村。
2021年5月,撤销李寨乡、南岭乡,设立南岭镇。撤销川底乡,设立川底镇。
2021年底,泽州县下辖金村镇、巴公镇、大阳镇、高都镇、南村镇(归城区托管)、犁川镇、晋庙铺镇、周村镇、大东沟镇、下村镇、北义城镇、柳树口镇、山河镇、大箕镇、南岭镇、川底镇16个镇。
